东 正教神父的思想尽管有些不同,但本质上都是谈论“救赎”。他们理解神,我们天上的父,无论做什么都是因着祂的爱。他们了解,从表面看来,旧约中的神似乎很严 厉,但是他们以“爱和恩典”的角度来解读并延续着相同的理念。这与西方神学家的观点相反,西方神学家仅从字面上理解旧约的拟人化语言,因此提出与“神是人 类挚友”相悖的理论,并刻画了关注“律法和惩罚”的神的形象。在新约中,耶稣教导我们,祂来是为了代替并成全律法,这是对旧约正确的诠释;要用“本物的真 相”来说明“将来美事的影子”,而不是背道而驰。圣保罗将旧约称为“属死的执事和属罪的执事”与新约“称义的执事”截然不同(哥林多后书3:7-9)。
“(因着道成肉身)你摧毁了肉体的罪孽(废除并取消罪的恶果).” B) 圣亚他那修(ATHANASIUS)
根据圣亚他那修,耶稣基督通过道成肉身,将神性和人性和二为一,使人性被神化,从而摧毁死亡。耶稣基督的圣体和保血的实质是带来永恒的生命。从那时起,圣灵在圣礼中赐予我们同样的神化人性-一份完美永恒而且永不与我们分离的礼物,就像我们所祷告的“不是暂时的,不是转瞬即逝的”。东正教教义不是用来讨论的哲学观点。通过基督的人性而获得的全胜,如果没有被完全地传输和移植给我们,那我们就无法期望真正的救赎 ! ! “人性的神化本身就是信仰的根本”正如英国圣公会神学家H Turner在“教父对于救赎的教诲”(“The Patristic Doctrine of Redemption”)一书中所描述的(94-96页)。任何教导,如果仅断言圣灵赐予我们“圣灵所结的果子”(加拉太书5:22)而未提及圣灵会改变我们的人性,使我们与神的性情有份,至少在耶稣基督复活得到属天荣耀的那一刻,就是非正统的而且必须被抵制。 圣 亚他那修所教导的是“全胜的替代”而非“惩罚的替代”。区别是,前者因爱,心甘情愿地为他所保护的人而死,但决不是因着第三方的逼迫而履行义务。对于“惩 罚的替代”,替代品是为了满足第三方的需要和愿望而死,首要的任务是为了第三方的利益。因此,爱不存在于惩罚替代品之中而是变成了被冷血第三方所导演的残 酷剧情。圣亚他那修所宣讲的神完全不同于那些相信“惩罚替代品”和“满足于十字架审判”的人所传扬的,例如安赛姆( Anselm) 和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圣亚他那修写道: “所发生的一切确实令人震惊且难以 置信。当然,这是无法想像的,神背弃祂的话语,即违背祂旨意的人不必死。不过,同样令人无法相信的是,按照神的样式所创造的人一定要腐朽并因着败坏而消 亡。如果神所造的人因着魔鬼的诡计而注定毁灭,那这就与神的恩惠极不相称;此外,不管是因为人类自己的败坏,还是因为魔鬼的诡计,就使神在人类之中所做的 工消失无踪也是极其不合理的。 (论道成肉身1:6)那么关于罪人的死亡,为什么神不能“放弃祂的话语”,简单的颁布一条法令,废弃死亡,或接受忏悔? 圣亚他那修解释说,这些都无法解决问题。不是因为神顽固不化或不愿意宽恕,而是忏悔本身不能将已失去的生命重新归还人类,更何况,神赐给人类自由选择的权利:“看哪,我今日将生与福,死与祸,陈明在你面前…. 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且爱耶和华你的神,听从祂的话,专靠祂 …因为祂是你的生命”(申命记30:15,19-20) 根据神的话语:“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死是因罪而产生,是灵魂的永久死亡,是与神的隔绝。 那
些接受西方思想的人,以申命记30:15,19-20和圣亚他那修提到的神不能“背弃祂的话语”为据,证明是神导致了死亡,所以,被造的人类必须面对永久
死亡的惩罚!爱我们的神恳切地说:“我将与我亲近(生命)或远离(死亡)的选择摆放在你面前,请拣选生命,因为我就是生命,除我以外,别无他路。”任何人
怎么可能如此解读:“我将生与死放在你面前(从我的利益角度出发,因为我就要而且必须实施惩罚),因我是生命和死亡的缔造者;现在从这份目录上选择你想要
的!”但这正是“惩罚替代品”和“神满足于死亡审判”一说所大肆宣扬的。
所以,不论是用神的一句话或藉忏悔本身来废除死亡都无法令人类脱离困境。只有当“道”住在人里面,死亡才能被彻底地摧毁(就像我们在圣餐礼中所祷告的:由于魔鬼的嫉妒而进入这世界的死亡,因您独生爱子的道成肉身而被摧毁…)。 圣亚他那修非常肯定地确认了这些思想: “如果这单是一种违背(与神的荣耀和尊严相关),而没有随后的败坏,忏悔本身就足矣。”(1:7) “就像火焰遇到稻草而令其销毁”: “祂以身体为活祭,向天父献上,代替我们死亡。祂这么做,是因祂深爱我们 ,我们与祂同死,因而,死亡的律法就被废除…从此以后,它对人类不再有权柄。耶稣基督这么做,是为了使陷入败坏和堕落的人类回到神的面前,并藉着祂的死和死里复活的恩典而赋予人类新生命。这样,祂就使死亡彻底摧毁,正如稻草遇到烈火。”(1:8)
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必须被钉十字架而死? 圣亚他那修回答道: “祂 用可以迎接死亡但乃至高无上的肉身来为所有的人作交换(代表所有人战胜死亡,而不是支付给神的债务或赔偿),虽然屈尊为人,但祂的肉身仍是纯洁无罪的,并 因着死而复活的恩典为人类摧毁一切罪孽。祂用道成肉身来牺牲自己,作为使人从各种罪孽中得释放的祭品,而且可以毫无拖延地为祂的人类同胞击毁死亡…人类通过神独生子的神人合一而自然而然地因着死而复活的应许得到不朽坏…随死亡而来的朽坏就永远丧失了它的权柄。你要知道,当某位杰出的帝王进入一个大城市并在其中的一所房子居住,…那对整个城市来说是无尚光荣,而且所有的敌人和偷盗者都进而停止恶行。祂来到我们中间并住在我们之中,结果是仇敌预加害人类的诡计被阻止,而他们之前所掌控的权柄,必死的朽坏也被轻而易举地歼灭了。如果不是神的儿子,救主耶稣基督来到我们之中摧毁死亡,我们人类就要面临必死的朽坏。” 祂被钉十字架是必须的,祂的死亡证实了,祂真正具有“完全的人性”,除了无罪以外,和我们无异(包括死亡),具有同样人性的我们,将享受和祂一样的死而复活。我们死后,与基督一同复活,和祂一起坐在全能天父的右边,正如圣保罗所描述的(以弗所书2:6)。
圣亚他那修的一些思想被人误释为他用审判的观点来描述救赎与得救,虽然事实并非如此。究其根源,是从希腊文翻译成英文的不同释解。如果纠正这些译文,那么“审判”或“惩罚”的字眼就从圣亚他那修的著作“论道成肉身”中消失了。 C)
圣金口若望(ST JOHN CHRYSOSTOME) “此 外,他又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皿上。而且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借着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为什么是‘差不多’?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因为 那些[律法]既不能做到完全洁净,也不能使罪完全得赦免,而仅是在一定程度上部分完成。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祂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 赦。’(马太福音26:28) 那么“被血洒的书”在哪里呢?祂洁净了他们(人)的思想。他们自己就是新约下的“书”。但是“所有的器皿”又在哪里?也是他们自己。那么“帐幕”呢?当然也是他们;因为‘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祂说,‘在他们中间来往。’(哥林多后书6:16) |